无限大于99.99%的与此息息相关的周边居民没有看到和参与过前两次的项目公示调查,却被极少数已经搬离项目地的居民和政府人员所代表投成了89%的赞成票和无人反对的绝对民心工程。且不说这项目本身有没问题,单这程序走得合法么?再说这项目,按照有关人员的说法,只剩这就地焚烧的一条路好走了。看看项目中垃圾的处理流程,68万吨垃圾是要重新挖出来再分类的,而需要经过焚烧处理的只有17万吨,17万吨别人不要,那剩下的已降解的沙土垃圾51万吨又有谁要?到焚烧之前为止这些都是必须要做的。天马行空一下,此项目占地15000平方米,反正是要开挖3期的,在此项目旁另开挖15000平方(或按实际需要)的垃圾填埋坑,注意是要合乎规范的,防渗防漏做到百年抗震抗火。然后外围把那51万吨无害垃圾做隔离带,中间填埋那17万吨有毒垃圾,最后封闭起来,此垃圾坑周围上部还可堆放挖湖所产生的土石方,形成人工旅游岛,说不定比江洋畈公园更有规划。没准这些早已讨论过,1个亿估计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