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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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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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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7-20
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离线nwg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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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7-21
算了吧,上访被抓,不是打残就是被和谐。

总结:上访者伤不起。
不要把我想得太复杂,这会让我们更复杂。︶ε︶
离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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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07-21
大家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也对。
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信访:根据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并非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越级上访!
其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那么就当前有些人被询问被传唤,是否真的合法了吗?
最后,不得不说政府有的部门的办事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了!民为什么会这样?必定有不对的对方,如果真的每个部门都实实在在为民着想,为民办事了,估计也不会有大规模的群体上访事件了。
学法……守法……懂法!
离线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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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07-23
顶顶更健康
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离线清风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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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07-23
在理性背后有对正义的激情,在科学背后有对真理的渴求,在批判背后有对更美好的事物的憧憬。象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我企图成为一个天才,但幸运地听到了嘲笑声。
离线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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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07-25
顶顶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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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道听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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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07-26
信访也有合法与违法之分,违法信访要追究。信访必须一级一级来,越级上访肯定是不对的,大家动不动都到省里、中央上访就是扰乱社会秩序,试想如果全省10000多个村,都到省政府上访六次,就是60000多次,每次都去100人,就是600万人次,省政府也被踏平了,你说这社会还不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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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07-27
引用第16楼道听途说于2011-07-26 23:31发表的  :
信访也有合法与违法之分,违法信访要追究。信访必须一级一级来,越级上访肯定是不对的,大家动不动都到省里、中央上访就是扰乱社会秩序,试想如果全省10000多个村,都到省政府上访六次,就是60000多次,每次都去100人,就是600万人次,省政府也被踏平了,你说这社会还不乱了吗?



嗯,信访应该合理合法。但同时,也请体谅下百姓。
1、百姓只是想争取一点自己的利益,请体谅一下大家。

2、为什么要越级上访。基层能否多检讨一下自己。

3、如果和如果的假设应该不会存在,这么容易踏平,政府大楼也论证了是豆腐渣工程,不仅建筑是,里面的核心力量也是。
我是幸福的,我应该尽快让我的大脑幸福的运动起来,不许偷懒,让幸福的路上多开一些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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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07-27
你们还是要相信政府的。你们信不信我不知道,反正我相信!
一静下心来学习就想起天下苍生,祖国尚未统一,心情忧郁,惆怅难平,实在无心学习啊。。。
离线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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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8-13
顶下,活动活动身体
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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