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19louwansui 于 2011-7-12 15:36 发表
天华的土地和厂房都应该是通过合法批准的吧,其实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他也算是个受害者,当初通过村民代表同意让他去征用土地,土地征来了当然他才是合法的所有者喽。土地可是不允许私下买卖的呀,私下的协议是不受法律
你是谁?说话要真实,既然你说企业是受害者,那么具体情况请你说说吧。
东汪和天华共签过二份协议,第一份是土地有天华代征,所有权是东汪村的,而且13亩地仅仅支付了几十万,何况那时湘湖一号所拍卖的土地已经达到了几百万。第二份是在原有协议不变的情况下,土地所有权归天华所有。
要是真正的合法,在这个金钱的社会里,天华老板还会同意按第一份协议执行,而不是第二份!现在所说的第二份协议,到底是谁敲这个印章还不知道,因为前任村长和书记对此都不知情。而且根据相关法律,盖章前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才有效!相关法律,请你好好去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19louwansui 说:
你也说了村民是同意土地由天华出面去征用的,懂法的人都应该知道由天华出面征用的土地其合法所有者就一定就是天华而不是东汪村,法律上不存在代征的概念。私下有关土地买卖的协议,不管是你说的第一份还是第二份都是不合法的。
而且我想土地征用过程所有的费用都是天华在出的吧,试问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我付钱帮你征地的呀?
至于天华和湘湖一号的土地价格有差别,那是因为天华的土地其性质是工业用地,而湘湖一号的土地其性质是商住用地,土地用途不一样,价格当然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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