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到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
公布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38 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赣高
企认定[2011]1 号),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江西
省 2010 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1036000054,有效期 3 年。
根据相关规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0 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
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策,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江西铜业股份有
限公司原所得税执行 25%税率。上述税收优惠策已报税务机关备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