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彻底改造”的杭州市萧山区鸿达路。该公路7月份刚交工,随即被砸毁重建。
一条刚刚在今年7月份改造完成的园区公路,短短十几天之内又迎来了一次新的“彻底改造”。这不仅给过往车辆、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也造成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浪费。
一条普通的园区公路为什么会被重复建设?数百万公共财政资金浪费,为什么没有任何相关部门被问责,反而一切都显得理所当然?
事件
新路刚交工即“彻底改造”
8月6日,记者在杭州市萧山区鸿达路看到,“彻底改造”道路施工工程已经开始。道路周边已经放置了“车辆慢行”的警示标志,堆放了混凝土等施工材料,绿化带靠近机动车道一侧已经被凿开、水泥桩堆放在路边,道路东面路段已经开始粉碎水泥路面,几位交警正在指挥车辆绕行。
7月份刚验收使用
据了解,鸿达路建于1993年,是萧山东西走向的园区公路,长5.5公里,宽40米。刚建成时是水泥路面。中间为总宽16.1米的4个机动车道,两边为宽2米的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分别为5.5米,余下的就是人行道。
负责鸿达路二标段二期改建的浙江耀圣建设有限公司的工棚,至今还在鸿达路边上没有拆除。一位杨姓工作人员说:“二标段是以550多万元竞标得到的,整条路改建费用在1200万元左右。从去年年底开始动工,今年7月份才正式完工,已经验收使用。”
质疑
浪费财政资金无人被问责
萧山经济开发区副局长任文祥说,什么路该整修,该怎么整修,整修成什么样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增加机动车道是国土局上报给区里的发改委,他们通过就可以的。为了这次彻底改造的事,7月下旬区里还专门开过协调会,发改委、交通、财政各部门一致同意通过了的。”他说。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建华称,公共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浪费建设、破坏性建设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都存在。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三点:一是公共设施规划不到位,实施前没有经过科学的专家论证,实施中没有按照规划要求严格执行。二是对公共财政支出没有严格的预算和使用监督。三是对公共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
浙江大学教授范柏乃认为:“这是政府决策的失误。”他说,在鸿达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复建设问题造成了大量纳税人资金的浪费,政府有关部门和个人应该承担其相应责任。“公共设施怎么规划和建设,不应该只凭某些领导、某些部门拍拍脑袋想、拍拍胸脯就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