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在萧山区闻堰镇政府召开闻堰镇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听取听证会参加人就“闻堰镇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方案”的意见建议,共有十名听证会参加人到会。
一、听证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1、听证会参加人在讨论闻堰镇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时,八人同意调价方案,即:居民生活用水从现行基本水价1.10元/立方米调至1.30元/立方米;一人原则同意,认为在调价的同时,经营企业要加强管理、增强服务、减少水资源浪费;一人同意调价但认为闻堰自来水厂有取水便利的优势,希望政府和水厂充分考虑低收入、困难居民的利益,应以微调为主。
2、闻堰水厂作为镇办集体企业,在调价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强化成本自我约束,减少水资源浪费,进一步提高水质与服务质量。
3、政府和水厂要考虑困难群体的利益,对低收入家庭应有保障措施和配套政策,不能因水价调整,影响其正常的基本生活;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和成本审核,有效督促企业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4、水价调整前后,要加强宣传,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确保平稳实施。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1、综合听证参加人的意见,萧山区闻堰镇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按听证方案确定价格调整,即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30元/立方米。
2、对低收入家庭的优惠政策:2005年萧山区水价调整时已对全区的低收入家庭相应补助,闻堰镇低收入家庭也已享受补助,故本次调价不再出相关政策。
3、水价调整后的收益要用于正常的生产运营成本开支,用于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增加水质检测设备,提高水质检测能力,确保安全供水和优质供水,提高供水服务水平,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调价收益的监管。
4、我局将会同闻堰镇政府督促萧山闻堰自来水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严控成本,挖潜增效。同时,要不断加强行风建设,提高职工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安全、优质供水。
萧山区物价局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