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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停车收费实行按时段计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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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8-28
特殊路段停车要多交点钱,以价格杠杆缓解道路停车难

  从9月1日起,我区停车收费将从以前的一次性收费改为按时段收费了,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区政府专题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停车难、行车难一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城市管理的难题。为缓解这一矛盾,早在2006年6月,我区就出台了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的管理办法,但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车位利用率亟需进一步提高,停车收费行为也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此,区物价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对原来的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日前,新的收费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并将于9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新政实施后,我区停车收费将采用三种价格管理形式。一是政府定价。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对特殊路段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二是政府指导定价。在公共停车场所如政府投资建造的配套停车场(库),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垄断性的配套停车场(库),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场)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库),按政府指导价收取停车费。三是市场调节定价。这主要是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建造的专业停车场(库),宾馆、饭店、酒店、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配套的停车场(库)以及住宅小区等,实行市场调节定价。

  新的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后,最明显的变化是按时段收费,从而改变以前一次性停车收费的形式。以小型车(含9座及以下)为例,在特殊路段停车,以2小时为1个计费时段,2小时(含)以内收费5元,2小时以上收费10元;在地上停车场,4小时为1个计费时段,4小时(含)以内收费5元,4小时以上10元;在地下停车场,4小时(含)以内收费4元,4小时以上收费8元。从收费标准来看,特殊路段停车收费明显高于地面公共停车场,地面公共停车场收费又高于地下公共停车场。相关人士表示,这样的价格调整,意在引导广大车主把车停到公共停车场内,从而缓解道路停车难的问题。

  新的收费管理办法还明确,在特殊路段停车,收费时间为当天7时至19时(含),夜间免费停车;凡在15分钟内的临时停车,乘客上下车,不收取停车费。在公共停车场,凡车辆停放过夜,在24小时(含)以内的,按规定标准收费后,不再另外收取停车费。


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我是幸福的,我应该尽快让我的大脑幸福的运动起来,不许偷懒,让幸福的路上多开一些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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