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党(2009)8号
中共闻堰镇委员会 闻堰镇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 加快闻堰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
各村、社区、工企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扩大会议和镇党代会、人代会精神,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抱团取暖,共渡难关。按照镇党委、政府实现“融入湘湖新城建设、打造江南休闲新城”,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镇”目标,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传统产业,调整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加快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步伐,进一步营造工业经济创新发展氛围,推动闻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出台鼓励企业创新,加快闻堰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现将有关政策意见作如下规定:
一、强队企业奖
1、当年被镇政府考核评定为镇十强企业的,分别奖励2万元。
2、当年被镇政府考核评定为镇优势成长型企业的,分别奖励1.5万元。
3、当年被镇政府考核评定为镇苗子型企业的,分别奖励1万元。
二、经济规模奖
1、对工企业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超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
2、新组建集团公司的,奖励10万元。
三、企业贡献奖:
企业年实缴税费返回镇财政实际可用额在1000万元以上,奖励50万元;在601-1000万元奖励30万元;在401-600万元奖励20万元;201-400万元奖励10万元;在100-200万元奖励5万元。
四、基础管理奖:
对开展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活动成效明显、完成镇年初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计划的行政村、社区,分别奖励(此项奖励50%作为村、社区集体收入,用于管理创新活动经费;50%作为相关人员奖励。):
1、基础工作奖金。各村、社区分别奖励1万元。
2、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奖。年终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完成实绩按每亿元奖励6000元(最高不超计划数的30%)。
3、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家数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09年比08年增加的,每家奖励1000元。
五、招商引资奖:
1、凡在本年度内引进外资并实际到位的,按到位外资额的2‰奖给引荐者。
2、凡在本年度内引进市外内资并实际到位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到位额的2‰奖给引荐者。
六、科技进步奖:
1、企业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省、市、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分别奖励6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
2、当年被列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含火炬、星火)项目,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
3、当年通过鉴定的国家、省级新产品,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4、凡当年创出一只国家(含国家级免检产品)、省、市、区级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
5、注册在闻堰的建筑工程公司并在萧山区域内,当年创出一只国家级(鲁班杯)、省级(钱江杯)、市级(西湖杯)、区级(湘湖杯)建筑行业奖杯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5万元、1万元。
6、企业当年荣获国家、省、市、区级驰名(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
当年获得商标注册批准的,奖励1000元。
7、企业当年荣获国家、省、市、区级知名商号的,分别奖励1万元、6000元、4000元、2000元。
8、企业当年评为区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项目的,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2000元的奖励。
9、当年通过IS014000环保认证的奖励1万元。当年通过ISO18000安全生产体系认证的奖励2万元。
10、当年通过省、市、区级清洁生产考核的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
11、凡当年通过省、市、区管理创新考核的,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
12、凡当年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只奖励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只奖励500元。
七、人才引进奖:
1、凡经工商登记注册新办的高科技企业,引进硕士生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由政府提供每家企业2-3名的公寓免费租住一年或给予一次性住宿费补助每人5000元。
2、凡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以上,每名奖励2万元(当年先奖励1万元,第二年再予奖励1万元)。
八、技改扩建奖:
企业技改项目一次性主要设备投入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经验收后,按实际投资额的3‰进行奖励(已享受财税技改免抵税和区重点技改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
九、其他:
1、本政策不含房地产企业。上述各项奖励均以上级文件、获得的证书(原件),财政、税务、财务统计资料为准。
2、上述奖励如同一类型有区级以上两级或三级同时被命名的,则以最高档次奖项为准,不重复建奖。
3、各类奖励均由镇考评领导小组会同镇经发办、财统办负责考核审计。奖金由镇人民政府发放。
4、本规定自二OO九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以前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停止执行。
中共闻堰镇委员会
闻堰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