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夜景规划设计
7.1 夜景规划的定位湘湖之夜应是温馨的、祥和的、细腻的,有着与白天不同景观特征。湘湖夜景规划综合运用多种照明手段,与环境艺术要素相结合,整体夜景统一中有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由点带线成面。在景区内除布置安装灯具营造气氛外,同时布置背景音乐设备,播放自然、幽远的音乐,夜间漫步在湘堤之上,清雅音乐相伴,当醉心于夜,心怡目清。
7.2 照明方式: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和饰景照明。
7.3 设计原则:7.3.1 特色原则照明设计立足于浙江文化和湘湖特色历史文化,发挥灯光的表现力,选择不同的灯型、光源、光色和艺术照明手法,充分展现湘湖夜景的地方特色。7.3.2 生态原则运用生态学理论,结合风景绿地中动植物的生理、生态习性,研究各种照明光源以及照明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选择绿色环保光源,最大限度减少照明工程对自然生态的破坏。7.3.3 人性原则照明设计以人为本,从人的生理、心理需求出发,选择适宜的光源、光色,确定合理的用光量和照度,杜绝光污染。7.3.4 高效原则进行科学的照明设计,确定合理的灯光布局和适度的用光量,选用效率高、寿命长、节能、低损耗的照明器具,以质胜量,发挥光源的最大效益,避免光源浪费。
7.4 照明设计照明设计以灯光艺术为指导,以各构景要素为载体,以各类灯光为表现手段,点、线、面结合,构筑景观绿地灯光环境的网络结构,创造一种高舒适度、情韵独具的湘湖环境空间。7.4.1 植物景观照明设计植物是湘湖风景中主要的景观元素,照明设计根据乔、灌、草等不同的植物材料及种植方式,选择不同的照明器具和照明手法。由于植物景观色彩丰富,照明设计注色光的运用,以能更好地体现植物的色彩感为原则,光源常选用使树木绿色更为恬静的汞灯。照明方式采用泛光照明和饰景照明。7.4.2 铺装广场照明设计铺装广场照明设计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首先根据广场的性质、总体布置和主要构筑物的功能及形式,确定广场的灯光布局结构和主要照明点、照明线,然后针对广场中不同的构景元素,选择各异的照明方式和灯具类型,完善灯光环境。广场照明要求照度高,显色性好,灯光内容丰富,照明手法多样。照明方式主要选用泛光照明和饰景照明。7.4.3 建筑和景观构筑物照明设计数量不多的建筑是湘湖的点景之笔,通过照明设计使婉约的建筑风格在夜间得以体现。照明设计结合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形体特征及其周围环境,采用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灯具类型,突出建筑物和景观构筑物的形体美和夜景魅力。运用灯光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光影适宜、立体感强、个性鲜明并有一定特色的夜景景观。并根据建筑物和景观构筑物所处意境,选择不同光色的光源,渲染艺术氛围。山上的建筑物主要用投光灯,突出建筑形象魅力,成为夜晚的标志性景观。照明方式主要采用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方式和泛光照明方式。7.4.4 园路照明设计园路照明设计,首先在满足其功能性照明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照度要求,选用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灯具类型。风情大道、一二级路照度要求高,采用高杆路灯或庭院灯,全部更换风情大道现状的风车路灯,选用朴素色调的路灯造型。照明侧重点选择在路面和路边行道树、草地,营造不同的空间感觉。游步道照明设计,结合草坪照明或沿路缘布置光带,体现园路的导向性。7.4.5 水景照明设计水景照明设计结合水上的桥、亭、榭、水生植物、游船等照明,利用水的镜面作用,观赏景物在水中形成的倒影,光影明灭,虚实共生,情趣盎然。水景照明不求明亮,只在创造整体气氛,形成点点湖上渔火的夜色景观。
八、基础设施规划8.1 给水规划 规划区块主要用水点是休闲度假区的宾馆餐饮用水,其它各用水点较为分散,用水量相对较少,规划对休闲度假区重点给水。8.1.1 生活用水规模估算因规划区内用水建筑的主要功能为旅游接待,有较少量的办公建筑,所以用水指标按照公共建筑旅馆用水来考虑。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相关用水规划指标,参照相关风景旅游区给水指标,确定餐饮用水标准为30L/餐位/日,管理服务用水标准为1L/ m2/日(建筑面积),接待服务设施200L/床/日。8.1.2 供水方式供水管网采用主干管与树枝状支管相结合的网络系统,管网系统采用生活与消防合并系统。规划区块给水引自城市供水系统,沿风情大道、跨湖桥堤、一级游览路、杭州乐园西侧道路铺设供水主干管,各用水点从主干管接出支管供给用水终端需要。8.1.3 消防系统 采用生活和消防合并的低压制消防系统,整个规划区块内按同时2处火灾发生,每次火灾用水量按40L/S计,火灾延续2小时。有关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火栓布置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执行。室外消火栓均匀布置在主干管一侧,在主要绿地区沿供水主管和供水支管每隔120m设洒水栓和消防栓,保护半径为160m,喷洒浇灌绿地和保障防火安全。
8.2 排水规划8.2.1 生活用水的排水规划景区内按给水量80%的标准计算最高日污水量。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后,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978-1996)的要求后排放。区块的污水主要集中在主入口区、金家坞度假区、大小毛坞景区、水漾湖景区、下孙景区,在地块的东侧和南侧沿风情大道已铺设有城市污水管道,规划从各污水点铺设污水管道至风情大道市政污水管。湘湖东岸有一些较为分散的生活污水排放点,如长河砖屋、勾践祠、一些散布的公共卫生间等,在这些建筑外的较隐蔽处设计化粪池(大规格),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水排至旁边的湿地,通过湿地对其进一步进行净化处理,经过湿地的净化将使生活污水达到质量三级的清水,最后排至湖体。8.2.2 室外的雨水排除规划(1)大面积雨水排放区内大面积雨水排放在不影响基础设施使用功能和保护水土的前提下,采用因地制宜,就近组织排放的原则,山坡和湖边较为平坦的地段与水将主要被草地吸收,多余的水分排至山谷的湿地中,通过湿地净化后排至湘湖水体。(2)道路、停车场的雨水排除规划l 路面横坡坡度1.6%--2%,最小纵度不低于0.6%,如可能设定在1%以上,确保雨水顺利排导至L型边沟、集水坑中。对于景区内的透水性路面,排水坡度设定在1%以上。l 小型停车场将雨水汇入L型边沟排除,大型停车场采用U型沟集水排放,U型边沟设置在停车场中央。(3)建筑入口处和建筑四周的雨水排除规划l 入口处作1%以上的向外坡度,防止雨水向建筑物内部倒流,集水,或选带格栅箅雨水井或选U型边沟。l 结合建筑规划设计中所作的雨水管、加盖雨水井,使之兼做室外雨水排除设施。(4) 雨水的有效利用l 考虑自然生态平衡,结合周边环境条件规划设计渗水井、地下渗水槽。l 结合景区内的具体情况,尽可能的配置雨水蓄水池或其它蓄水设施,以备树木、草坪灌溉、清扫和防灾之用。
8.3 电力规划规划区块用电点较为分散,主要用电点为休闲度假区的建筑用电,因此在休闲度假区设置一座10KV变电站(可利用海军仓库原有供电系统改造),通过低压供电系统连接其它用电单位,解决本区的用电需求。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休闲度假区的配电标准参照下表:
8.4 电讯规划电讯规划主要考虑电话,光纤网络和有线电视网络等,建成后的风景度假区与其它旅游景区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通讯网络。在人流聚集区域如休闲度假区、风情大道、景观和功能建筑、游船码头等地设置必要的公用电话,并考虑休闲度假人员商务办公的需要,在所有酒店客房设置宽带网接入。除电话通讯外,管理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对讲机,以确保信息通畅,对不测事件迅速反应。在休闲度假区架设小型卫星电视接受天线和CATV机房,通过电缆连接附近其他有线电视用户。为保障无线通讯的畅通,建议在本区地势相对较高地方设置微波通讯塔站。规划整个服务区的高低压电力、电讯管线均采用地下电缆直埋铺设,电缆尽量埋于无固定铺装的地下,以便于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