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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二阶段消费资助的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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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4-24
为进一步拉动消费,促进内需,保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杭州市第二阶段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萧山区第二阶段政府消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鼓励消费、拉动内需,抵御危机、关注民生,促进发展、提升品质。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好以下手续的人员可以享受消费资助。
  1、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享受政府生活补贴的“五八城迁”人员和农婚知青。
  3、持有效《萧山区就业援助证》的实际失业人员和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上述三类人员可享受每人一次性200元消费资助。


  三、实施办法

  1、符合资助范围的对象,可在萧山区内的合法商业网点、经营单位消费,索取正规税务发票。
  2、以上三类人员凭正规税务发票到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报销。
  3、报销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2009年7月31日。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我是幸福的,我应该尽快让我的大脑幸福的运动起来,不许偷懒,让幸福的路上多开一些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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