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297
-
- 注册时间2004-07-12
- 最后登录2023-11-04
- 在线时间5362小时
-
- 发帖23946
- 搜Ta的帖子
- 精华31
- 金钱205748
- 威望107200
- 贡献值0
- 好评度1
-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 发帖
- 23946
- 金钱
- 205748
- 威望
- 107200
- 贡献值
- 0
- 好评度
- 1
|
为进一步拉动消费,促进内需,保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杭州市第二阶段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萧山区第二阶段政府消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鼓励消费、拉动内需,抵御危机、关注民生,促进发展、提升品质。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好以下手续的人员可以享受消费资助。 1、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享受政府生活补贴的“五八城迁”人员和农婚知青。 3、持有效《萧山区就业援助证》的实际失业人员和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上述三类人员可享受每人一次性200元消费资助。 三、实施办法 1、符合资助范围的对象,可在萧山区内的合法商业网点、经营单位消费,索取正规税务发票。 2、以上三类人员凭正规税务发票到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报销。 3、报销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2009年7月31日。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