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参加新农合实惠更多
本报讯 昨日,区社保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就明年即将实施的新农合制度实施办法作了解释。
人均筹资额度
由200元提高到360元
2008年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度为每人200元,其中个人出资60元,其他部分由财政承担。2009年,人均筹资额度将提高到360元,其中个人出资100元,其他部分由财政承担。
重点优抚对象及残疾人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区财政全部承担,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及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区财政和镇街各承担50%。
对本区户籍及已办理法定婚姻登记手续,户籍尚未迁移至萧山的参合对象个人缴纳100元对于本区户籍当年的新出生婴儿、退伍军人及转换保险关系;人员办理补缴手续的,应缴纳个人部分全年费用。
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
也可以参保
从明年起,非本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萧山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区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区基本养老保险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可以参加新农合。对非本区少年儿童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纳全额费用360元。
门诊与住院报销比例
有所提高
2008年,新农合门诊药费报销比例为35%,从2009年起将提高到40%,用药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住院报销额度也有所提高,同一参合人员全年多次住院的,只设一个500元起付线,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额度由7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提高报销比例,以卫生院为标准,比2008年度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另外,区外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原卫生院标准的50%提高到60%。
情感性精神病治疗费用
也能报销
为了将新农合特殊病种与城镇医保规定病种接轨,在现有7个病种(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的基础上,将情感性精神病纳入管理范围。其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视同住院,一个结算年度内按一次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包括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
另外,对连续参加新农合3年以上的人员,在第4、第5年度住院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0元,即10.5万元;对连续参加5年以上的人员,其第6年度及以上的住院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即11万元。
来源:萧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