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新办法7月1日起实施,最高年救助额度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从7月1日开始,困难群众就医可得到更多实惠了。新的《萧山区社会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于下月起执行,与去年出台的办法相比,新办法在救助比例、救助额度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完善。
“变脸”的四个方面
据区民政局社会救济科相关人员介绍,修改完善救助办法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医疗救助作用,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得到政府的救助,进一步缓解其看病难问题。新办法主要在以下四方面进行了完善:
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入住本区农村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医疗费实行零起步按比例救助;低保标准线150%以内的对象,起报线从原来的1000元降为800元。
进一步提高救助比例,各类对象的救助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各提高5%。
进一步提高救助额度,最高年救助额度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给入住本区农村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发放医疗救助卡,每人每卡500元,便于其就近就诊或购药。
按照新办法,受助者得到的实惠更多。如一位低保户,报销医疗基数为15000元,按照去年规定,报销额度为6075元,如按新办法,报销额度为7000元。
据悉,新办法出台后,具体操作时以医院或农医保的结算日期为准,即发票结算日为7月1日以前的,仍按2006年的实施办法救助;7月1日以后结算的,按新的实施办法救助。
医疗救助两次“变脸”
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区就开始实施大病救助医疗。短短3年间,办法经历了两次“变脸”,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体系,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实惠。
2005年出台的是试行办法,区委区政府把社会医疗救助工作列入当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并筹资908万元,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和低保线120%以内的家庭成员实施二次医疗救助。为方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到位的医疗救助,我区采取随报随审随批的方法。当年有280名因大病住院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受助总金额为183.52万元。
在2005年试行的基础上,2006年出台的社会医疗救助办法做了较大修改。扩大救助范围,把低保标准线150%以内的困难家庭成员纳入救助范围,并对患有各种恶性肿瘤等6种特殊病种的门诊费自付部分也按医疗救助的同等比例实施救助。降低门槛,入住敬老院的五保老人起报线为零,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的起报线为500元,低保标准线150%以内的困难家庭成员起报线为1000元。提高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额度,并简化了手续。去年,全区共发放救助金525万余元,救助人数比上年翻了一番多,达到783人。
而这次出台的新办法再一次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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