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条件:外来青年是指从外地到闻堰发展创业,在闻堰镇暂住,无本区常驻户籍青年,年龄在18-40周岁(1966年12月31日-1988年1月1日出生)的中国公民.在闻堰工作一般在一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外来青年均可参加: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闻堰,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
2: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业务水平.诚实守信,勇于开拓,在市场竞争中走出了勤劳致富的成功之路,为闻堰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计划生育政策,热心公益,弘扬正气,积极参与闻堰镇的治安防范,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宣传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闻堰镇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
4: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学雷锋,扶危助残,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等活动.
5:有其他先进事迹,在所在单位和当地青年中起模范带头表率作用,有一定公认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