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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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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行走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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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09-06-07
无聊的争论  纯粹路过
善良使人广博    兼容使人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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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09-06-07
引用第81楼心飞扬于2009-06-07 22:08发表的 :
枪是对付犯罪分子的,而不是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老百姓犯错误,只能靠教育,(但在这个帖子中,城管是正当防卫还是执法过当,有待有关人员前来解释清楚)
如果老百姓做错了事情,都得算犯罪,那么中国的犯罪率和监狱入狱率比美国还要高






这是什么逻辑?犯罪分子就不是老百姓啦?老百姓做错了事,总是违纪违规了吧,甚或违法吧,光靠教育就够了吗?就我们身边吧,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在违法呢(,特别是交通方面),你敢教育他们吗,说不定给你一个巴掌呢。警察去处理吧,人家骂骂咧咧,被XX,XX看到,拍了照,又是一起“暴力执法”事件。  哈哈
有得必有失,所见即所得,有得必有失,周而复始。。。。。。
离线心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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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09-06-07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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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09-06-08
引用第71楼原罪于2009-06-07 18:43发表的 :
老百姓养了一群狗,养大了以后,放狗咬自己?
哪部法律里规定“暴力执法本身就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又是哪部法律规定警察手中的枪对付的本来就是老百姓?
.......



警察遇到一个杀人犯:来来,我们坐下来谈判,看你的问题怎么处理?
杀人犯把警察杀了,又干了很多坏事。
第二个警察来了:我们谈判吧,我们要把你关大牢,枪毙。
杀人犯又把。。。。。。。

警察拿枪,抓住了杀人犯,审判,枪毙,“呯”一声,老百姓安全了!

武器的出现,就表示“暴力”的出现。

水平有限,这样打比方,老兄能理解吗
有得必有失,所见即所得,有得必有失,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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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09-06-08
引用第92楼心飞扬于2009-06-07 23:53发表的 :
明天的昨天:违法=犯罪?
你去搞清楚了再来说吧!

  这倒确实不清楚,嘿嘿 ,难道犯了刑法,才是犯罪?  法盲一个啦!
有得必有失,所见即所得,有得必有失,周而复始。。。。。。
离线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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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09-06-08
为什么不把所有照片公开?
而是选择中间几张呢?
我可看到傍边的锄头,
还有一个执法人员在看自己伤口.



北干听风里的回复!!!
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  
离线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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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09-06-08
回复bevin:

村委会和绿化带的承包商向破坏绿化的农户通知,为什么农户都说没接到通知呢?
那公安到场后为什么不把打人的村民带走呢?你们去了解过吗?
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也到场并带汪xx的兄弟去医院,其实是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在医院门口碰到汪xx的兄弟。
你们了解的当事人是哪个当事人,你们有去向朝红新村农户了解实情吗?
你所说的问题我已经在前面的帖子里回答过的,经过多方了解的,绝无自编造谣。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都面对面或电话联系过,要指出一点的是,当时闻兴村的村干部,姓韩,在现场是在劝汪xx去医院的,劝说以后才一起陪同前往,或许你可以联系他们。公安到场后没有把打人的村民带走,我想,他们也没有把城管执法人员带走,因为本贴的开头就是说城管暴力执法,既然暴力执法,公安为什么不处理?相信公安和法律是公平的。
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  
离线QQ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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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09-06-08
经查证原来楼主就是这户村民。
出发。到达。人生无外乎是其间的一段历程。
离线QQ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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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8 发表于: 2009-06-08
楼主失策,将这种事情公之于众有点家丑外扬之嫌,先检讨自己家人的品行之后再来责问执法人员吧!
为什么边上的邻居只看而不帮?
为什么身边的老头走过很是坦然?
你们这是演活话剧给你邻居看,你都不知道你们邻居在茶余饭后都是怎么偷偷笑着谈论你们家的事情。
他们都说:这种人家活该,贪便宜贪惯了,做宁自己也网张。
出发。到达。人生无外乎是其间的一段历程。
离线不想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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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9 发表于: 2009-06-08
引用第91楼明天的昨天于2009-06-07 23:35发表的  :
引用第81楼心飞扬于2009-06-07 22:08发表的 :
枪是对付犯罪分子的,而不是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老百姓犯错误,只能靠教育,(但在这个帖子中,城管是正当防卫还是执法过当,有待有关人员前来解释清楚)
如果老百姓做错了事情,都得算犯罪,那么中国的犯罪率和监狱入狱率比美国还要高
这是什么逻辑?犯罪分子就不是老百姓啦?老百姓做错了事,总是违纪违规了吧,甚或违法吧,光靠教育就够了吗?就我们身边吧,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在违法呢(,特别是交通方面),你敢教育他们吗,说不定给你一个巴掌呢。警察去处理吧,人家骂骂咧咧,被XX,XX看到,拍了照,又是一起“暴力执法”事件。  哈哈
.......

兄弟,你别和他废话了,其实那都是他的马甲。
这种人居然还几十岁了,一点逻辑思维都没有。可悲啊!
他的观点一:犯了罪就不是老百姓了。
他的观点二:面对老百姓的暴力抗法,只能教育,不能用强制手段。
他的观点三:只要是老百姓,做什么都是没有错的,要政府和大多数老百姓服从他,最好太阳也能围着他转。
他其实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处处把老百姓拿出来做挡箭牌。拜托!中国老百姓大部分都不是你这种刁民。面对那种置集体利益不顾,暴力抗法的,最好就是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