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谁“整”谁,只要一个愿意整,而另一个又愿意被“整”,那这个“整”就是成功的。
-------------------我觉得这不是一项制度的存在,而是一种主观意愿出发而形成的一种现象,一种被迫与无奈之下的选择形成的局面。就像垄断行业的存在,一度令人叫苦连天!
------------------再者,像一些骗局也是“整”与被“整”,有的是埋没了良知而存在的。这种违背了道德理论的东西,他存在,他合理,但是不应该被赞成。
我觉得很多东西都不能剥离开了主体的意识,而纯粹凌驾于其上,用宏观的角度去看,我的投入多少---必须得到多少产出,而一味忽略了中间环节中较复杂的社会行为主体产生的行动、思想。
你可以保证先期消费者对你产品的爱慕,但是不能保证他的忠诚度与满意度。所以我觉得对于少儿公园的游乐设施的收费标准如果偏高,我会选择,只是偶尔尝试,而不会频繁光顾。因为个人会觉得他的性价比不高。
我考虑的比较微观。消费怎么能跟消费者这个行为主体割裂开来?
人的收入手段有很大一部分会决定人的消费观念。
从广义上来说,每个中国公民都是中国的纳税人。而且教师、军人等,工资是国家拨款的,他们也缴个人所得税,也算纳税人?
动物园周围的饭店可谓N年屹立不倒,动物园边上的停车场收费20元/车。动物园门口与里面的副食品店生意也红火。为什么动物园不倒?他是很多人儿时的记忆。他存在,他合理。这不是应着那句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只是他的存在有更多的内涵,该问的不是他为何还不关门,而问为何他存在了这么多年还不关门。
“高消费”是跟一个区域的经济基础挂钩的,现在讨论再拿6、7时年代或者计划经济来类比感觉很遥远了,就像我们觉得自己小学时候写作文再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头一样,觉得确实与现实严重脱节,现在更注重生活化一点,所以我觉得在我们身边的房价就是个很好的例子,高吗?高!消费吗?很多农民都不消费。还有泡沫经济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崩溃。而且“高消费”也应该是与相对高收入的人才能享有的权力,目前我们国家的消费主体结构,还不能构成大多数人是高收入者,所以“高消费”不应成为社会主流,或许是必然趋势,但是这个趋势的年限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