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将于4月1日起实施,届时,交通违法记分将有所变化,包括新增6项违法记分,取消2项违法记分,提高17项记分分值及降低了10项记分分值,其中酒后驾驶、客运车辆超员20%等行为一旦被查将扣满12分。“标准的调整变化在于由此前经济、行政双重处罚变为现在的经济处罚。新规的部分调整更加便利,也更体现执法的人性化。”交警大队业务科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新规定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难度、评判标准、大中型客车增驾条件和重点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等方面,都比旧规定要更为严格,具体内容如下:
新增加的扣分
新法规加大了对重点车型和驾驶人的违法记分管理,突出了对容易引发特大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主观故意或恶意违法行为的记分管理。
在现行法规中,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年审是不用扣分的,可从4月1日起,这样的行为就要被记上3分了。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20%以上也将被记3分,超员未达20%则记2分。除此之外,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也将被记2分。
取消的扣分规定
记者发现,在这些变化中,机动车一次扣12分的违法行为规定调整比较多。在此前的法规中,驾驶员有7项交通违法行为会被一次记12分,而新法规中取消了3项。
其中,“不缴纳罚款超过3个月或者连续两次逾期15天不缴纳罚款的”,按现行的规定,驾照记分就会自动生成12分。新规定实施之后,这一行为将不再被扣分。“这对我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家住泰和花园的金先生说,去年7月份,因为工作的关系,他差点就忘了缴纳罚款。“取消这项扣分并不表示逾期不交罚款会减轻处罚”。交警部门提醒,虽然不用扣分了,但驾驶员仍须承担所产生的罚款滞纳金。
此外,不按规定倒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使用他人驾驶证驾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等九项行为也将不再被扣分。
提高和降低的扣分
记者了解,新法规还对几项违法行为加重了扣分的处罚。
这些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驾驶客运车辆或危险物品运输车超过4小时不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从现行的2分提高到6分;不系安全带,将从原先的1分提高到2分;不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将从原先的3分增至6分。酒后驾车原先扣6分,现增至12分。
此外,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等行为也都将提高扣分标准。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原先要被记满12分,新规定实施后,将减为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