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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积极参加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社区优秀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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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9-20

各位居民:


为深入开展杭州市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最近,区社区建设办公室、区民政局和区信息中心联合下发了《杭州市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社区优秀新闻评选活动方案》(杭民发〔2007〕96号),要求各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和参加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宣传社区门户网站,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与优势,推进我镇的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的知名度、凝聚力和居民参与度,共同创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为积极做好参与投票和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参与方式
1、以社区为单位组织投稿,社区将推荐的作品(包括本社区创办的报刊和社区论坛上相关内容的优秀作品),通过本社区网站的后台管理员发布在“杭州社区网”上。
2、居民可直接联系本社区网站的后台管理员进行投稿;或直接登陆杭州社区门户网站,在首页的右上方新闻评选频道内或点击游动的“社区优秀新闻投稿、评选活动”图标,进入其中进行投稿(或参与评论);或通过本社区网站的论坛提交新闻作品。
3、所有参评作品要注明“社区优秀新闻评选”。
杭州社区门户网网址:http://www.hzsqw.gov.cnhttp://www.hzsqw.cn;新闻评选频道:http://news.hzsqw.cn

http://www.hzsqw.gov.cnhttp://www.hzsqw.cn;新闻评选频道:http://news.hzsqw.cn


三、作品要求
1、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动,时效性强,社会效果好。
2、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字数可适当放宽。
3、参评作品署名人数(不得超过4人)以网站上发布的人数、排序为准,并注明所在社区,不得随意更改。
4、新闻作品所报道(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在活动开展期间所发生的人和事,包括社区资讯、社区活动、居民关注的话题等。


四、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采取网评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网评:所有杭州社区网的注册用户都可以对发布的作品进行投票、评论。评论时间从活动开始之日起到2007年11月10日止。投票时间从2007年11月1日起到11月10日止。入选作品以社区居民(网民)投票和评论为准,得票高、评论好的前80篇为入选作品。在活动期间被媒体报道过的新闻作品作品可直接进入专家评审。
2、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团对网评出的80余篇新闻作品(不含直接入围)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专家评审团由市民政局、市信息中心、今日早报、浙江卫视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及部分社区发言人组成。


五、奖项和名额
社区优秀新闻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六、奖励
一等奖:人民币500元;二等奖:人民币200元;三等奖:人民币1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在“社区建设简报”和“杭州社区网”上公布。


七、其他事项
1、对作品的真实性、社会影响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2、如发现有严重失实或属剽窃情况的获奖作品,经组委会核实,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并追回证书和奖金。
3、本次活动的奖金由协办单位提供。
4、颁奖时间和方式另行安排。


望各社区认真组织,积极投稿,参与评选,力争更多的新闻稿件入选并获奖。使我镇的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




我是幸福的,我应该尽快让我的大脑幸福的运动起来,不许偷懒,让幸福的路上多开一些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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