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hangzhou.com.cn 2010年08月11日 09:23:06 星期三 来源:钱江晚报
据新华社报道,耗资上千万元的杭州萧山区鸿达路拓宽工程,上个月刚刚完工,但杭州市的有关部门觉得这条马路“影响杭州整体形象”,于是立即砸了路面重修。从报道看,“影响杭州整体形象”的,是拓宽后的鸿达路路面材料不一,原有4车道保留了水泥路面,新增加的两个车道用沥青路面。这次改为全部沥青路面,要多花二三百万建设资金。再次改建开始后,媒体质疑该工程短期内重复建设,浪费建设资金。
昨日网上转载了相关报道,到了晚上,网上又出现了萧山方面的回应,他们承担了责任,说自己“超前考虑不足,思路跟不上城市面貌发展与交通出行需求变化的节奏”。萧山方面的这个自责,与杭州市有关部门的看法,有相同点,即“跟不上城市面貌发展”,也有不同点,即跟不上“交通出行需求变化”。
就城市面貌而言,一色崭新的沥青路面,当然比一新一旧,中间白两边黑的路面要漂亮,但是,漂亮和城市形象之间可以划等号吗?如果新旧路面并存不影响行车安全,萧山区原来的做法非常值得肯定:他们知道心疼钱,所以能省则省,旧路面能用则留。萧山很富,富而知节约,尤其可贵。马路不好看,但政府形象很好看。
就“交通出行需求”而言,再次改建并没有“超前”的内容,即增加车道,适应未来可能增加的交通流量,而且也没有相关的评估与预测,这个自责的理由就显得牵强。萧山方面的回应,是不是有为上级承担责任的意思呢?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上级部门“影响杭州整体形象”的意见,最后变成一项决策,是否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是否应该经过论证?报道中没有相关内容,只一句“影响杭州整体形象”,就轻易推倒了原来已经实施完成的建设方案,要多掏几百万元为“形象说”埋单,是不是有行政随意性太大之嫌?
如果上级领导拿不出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来推翻萧山区当初的道路拓宽方案,估计萧山区的一些干部心里是想不通的。他们有没有将这些理由提出来呢?现在看起来,没有提的可能性更大。
目前,决策民主的空气还很稀薄,既没有健全的机制,也就谈不到决策民主的习惯。官大一级压死人,对上级决策提出异议,往往被人视为另类,“刺儿头”;你会对上级决定提出异议,说明你不谙世事,即“不懂事”,一旦被上级认为“不懂事”,官也就当到头了。替上级挡驾,揽责,才是合乎“情理”的做法。
刚建的马路被砸掉,纳税人的钱被浪费,除了萧山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的“教训确实值得认真汲取”之外,没有人该为此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