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也对。
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信访:根据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并非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越级上访!
其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那么就当前有些人被询问被传唤,是否真的合法了吗?
最后,不得不说政府有的部门的办事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了!民为什么会这样?必定有不对的对方,如果真的每个部门都实实在在为民着想,为民办事了,估计也不会有大规模的群体上访事件了。
学法……守法……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