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059阅读
  • 6回复

失业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油车里
 
发帖
115
金钱
1883
威望
2112
贡献值
0
好评度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9-15
想问一下,我是闻堰街道的,失业证丢失好几年了,,怎么个挂失,补办,听说我失业了还能领失业金?
请各位闻堰同胞帮帮忙!
发帖
23946
金钱
205748
威望
107200
贡献值
0
好评度
1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9-15
咖啡知道的。
我是幸福的,我应该尽快让我的大脑幸福的运动起来,不许偷懒,让幸福的路上多开一些鲜花。。。
离线咖啡泡茶
发帖
5434
金钱
45357
威望
6724
贡献值
0
好评度
0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9-15
失业证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符合条件的可以凭失业证领取就业援助证。
领取就业援助证后,灵活就业,可以享受灵活就业补贴300-500不等。
社区居民户口也许有差别。具体咨询社区82310151
谁都不是谁的谁……
离线咖啡泡茶
发帖
5434
金钱
45357
威望
6724
贡献值
0
好评度
0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9-15
失业证遗失补办问就业处失业保险科82725294
谁都不是谁的谁……
离线咖啡泡茶
发帖
5434
金钱
45357
威望
6724
贡献值
0
好评度
0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9-15
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里面有很多信息可以查询各类保险、医保政策都有
我不一一列举了。有空看看,挺好。
http://www.ldbz.xs.zj.cn/
谁都不是谁的谁……
离线咖啡泡茶
发帖
5434
金钱
45357
威望
6724
贡献值
0
好评度
0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9-15
《杭州市萧山区就业援助证》管理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领《援助证》?
在本区办理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属于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之一的,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领取《援助证》,并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困难家庭人员,即持有有效《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的家庭成员。
3、4050人员,即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人员。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申领《援助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萧山区就业援助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1寸证件照1张;
2、有效《失业证》;
3、属困难家庭人员的,还需提供《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属残疾人员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属零就业家庭人员的需提供《萧山区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什么是城镇零就业家庭?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如何认定?
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条件的家庭,可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 社区受理申请后对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认定,经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可以直接申领《援助证》。
五、持证者就业后,《援助证》应如何处理?
被单位招用的,《援助证》由用人单位保管;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或申报灵活就业的,由所在社区保管;从事自主创业的,《援助证》由本人保管。持证者再次失业后,《援助证》应及时发还给本人。
八、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援助证》应该如何处理?
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就业困难人员,其持有的《援助证》自行失效,持证者应主动把《援助证》交还给发证机构。
九、哪些情形下,发证机构可收回《援助证》?
(1)经查实提供虚假证明领取《援助证》的;
(2)无正当理由,持证期间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岗位的;
(3)转让、出租、出借或变相转让、出租、出借《援助证》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以上情形经查证属实的,由发证机构收回其《援助证》,并由相关部门追回已领取的再就业扶持资金。
十、《援助证》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援助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有效期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有效期满后处于失业状态的,可以重新申请,经认定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其有效期限重新计算。
十一、原来的《杭州市萧山区就业援助证》(以下简称《援助证》)需要换发新证吗?
2009年6月30日以前核发的《援助证》,应当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办理换领新证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其证件自动失效。已就业的由《援助证》保管单位统一到区就业处办理;其它持证者都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统一到区就业处办理。办理换证手续时需携带本人原《援助证》和1寸证件照1张。
十二、《援助证》遗失后怎么补办?
《援助证》遗失后,由证件保管人在萧山日报登报声明作废,凭报纸上的声明到户口所在社区申请补办。
谁都不是谁的谁……
离线油车里
发帖
115
金钱
1883
威望
2112
贡献值
0
好评度
0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9-15
谢谢各位!!!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