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堰、宁围、新街三镇撤镇设街后
证照中涉及“镇”冠名的机构名称等暂不变更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自2014年8月8日起,撤销闻堰镇、宁围镇和新街镇建制,始称闻堰街道、宁围街道和新街街道,并按新的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昨天,新街的胡先生致电询问,三镇撤镇设街后,他家房产证上的地址是否需要立即予以变更?
记者了解到,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证照地址变更工作,区政府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明确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等证照中涉及“镇”冠名的机构名称和住所地址等,由市场监管、民政、住建、国土、卫生、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变更工作,但可暂不集中变更,可在今后年检年审或变更其它事项时一并变更。
据了解,调整后,闻堰街道东至城厢、蜀山街道,南至义桥镇,西至钱塘江,北至滨江区;街道办事处驻湘湖路3368号(即原闻堰镇人民政府驻地);区域面积26.75平方千米;下辖三江等4个社区和老虎洞等6个村。
宁围街道东至新街街道,南至北干街道,西至滨江区,北至钱塘江;街道办事处驻振宁路228号(即原宁围镇人民政府驻地);区域面积52.85平方千米;下辖振宁等7个社区和新安等15个村。
新街街道东至瓜沥镇,南至新塘街道、衙前镇,西至宁围街道,北至钱塘江;街道办事处驻府前路1号(即原新街镇人民政府驻地);区域面积40.68平方千米;下辖花城等4个社区和盈中等15个村。
自此,我区由15个镇、11个街道调整为12个镇、14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