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从楼主发出至此,看似没有话可讲,其实三江花园仍然是“硝烟弥漫”,共有商铺突发事件还是一触即发。从楼主帖子的第四小节可以看到三江花园的物业管理还很不成熟、规范。家乡现在是从农村转型为一座新版城市,大家应该多来关心这个发展过程中的不足,物业在这座新城的位置是必不可少的,从稻田里刚拔脚出来的父老乡亲们接受“物业管理”可能还比较新鲜,业主(业委会)与物业(物业管理)是两个概念,简单的说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两者关系好比是家里雇了个保姆。
这次三江花园的突发事件,问题就出在业主要物业去代表自己谈租费,但这个价的问题是很敏感的,这样一来承租人会误认为物业是块挡箭牌,而真正在幕后操纵的是业主(业委会)。低价也好,涨价也罢,总之看上去就不公开,不公平了。也可能会滋生一系列不让人心服口服的问题。于是房客就会萌发极端的行为。要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业主只有直接与承租人洽谈好后,再由物业协助两者办理房屋租让手续,这样的话就算以后承租人中途要转让或加转让费后,再租给下一个房客也不会产生问题及矛盾。只要二房客相互谈好后通知业主交由物业办理转让手续(合同)业主一也不会有损失,二增加了信誉度及人气。而物业照收物业费不误。那么承租人也安安心心地经营他的生意。皆大欢喜。。。。。。。。。。
呵呵,本人只是跟物业打了二十几年的交道,一点体会。但出发点是希望大家不是去拉帮结派,而是支持整个家乡新城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