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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花园的突发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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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7-01
     今天下午,三江花园业委会主任老李和业主老顾准备出门,前往地下车库取车,阿敏汽车美容店老板张某则一路纠缠,要求与其签定合同,一直追到地下车库中部老李停车的位置.

    阿敏汽车美容店租用的是小区业主的共有商铺,面积约300个平方.公用物业于2009年将其租给张某,13个月租金,含物业费18000.(租金则只有14400).而同在小区北面,200平方的另一家汽车美容店的租金2009年是82000,还不含物业费. 不仅仅这个商铺,小区的其他业主共有商铺出租价格也一样都远低于市场价. 超低的价格损害的是小区业主的共有权益.业委会一直要求对这几个商铺进行公开招商,以合理的价格出租.

    在物业选聘之前, 几个商铺承租人即组织起来, 多次恐吓老李和我,到我们家里恐吓我们的家人,甚至对我们的生命安全进行威胁. 最开始要求合同期满不能涨租金,后来也要求租金最多只能涨10%.那段时间,我和老李每天开完会后,还需要热心业主护送回家.

    共有商铺的经营管理属于物业公司的职责,因此选聘完物业公司之后,即由物业公司负责和承租人洽谈出租事宜.业委会只是要求招商租金价格合理,不能低于市场价太多,这是符合全体业主利益的要求!

    谈到现在,除灯具店签定了合同,其余几家既不交租金,也不搬出已经到期房屋,反而多次到物业服务处吵闹,摔打办公用品.

       当老李准备开车离开,张某堵住老李车,说"今天你必须和我签合同,否则,你别想走",老李向他解释他已经心脏病复发,马上要去北京手术,这些事情他不管,现在是物业公司来管,并且物业公司也已经和灯具店签定了合同,镇政府也在协调商铺出租事宜.但是张某仍然蛮横的挡住车,不让开车.之后又拉住车门,当老李打开车门,一只脚跨出车门,另一只脚还在车内的时候,张某突然对老李进行了人身攻击,老李当即倒地,失去意识.

     当老李恢复意识的时候,吐了一口血,发现身上衣服上也有血.张某已经跑到车库门口了.老李然后报了警,给我也打了个电话,让帮找保安!

     现在老李的检查结果表明:老李多处受伤,显然不只受到一次攻击,而且头部后面的伤显示是被凶器攻击,目前头骨从外部可见,缝了6针.后背,面部都有伤.医生要求老李住院接受治疗!

--------------------------------------后续未知---------------------------------------------------
拥有生活就是幸福!!
离线三江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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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7-01
有监控有真相有警察
离线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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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7-02
厉害
离线闻堰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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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7-02
找警察,这已经是刑事案件了。。。
      我喝水只喝纯净水,牛奶只喝纯牛奶,所以我很单纯……
离线灰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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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7-02
老李事情真多啊刚为50万辟谣。

三江花园业主素质不过如此,闻堰农民到此路过顺带鄙视。

离线闻家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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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7-02
窗帘店的商铺7月1日上午,商铺代表和物业代表已经在镇调解中心谈妥了。
但我个人觉得,你们的涨幅太大了,(张某,13个月租金,含物业费18000.(租金则只有14400).),现在说要涨到7万5,。涨幅4倍左右。
还有你们业委会和物业和商铺谈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公开公平的讲,据人讲(谈到现在,除灯具店签定了合同)灯具店的涨幅在百分之40左右。为什么别的商铺的涨幅要到4倍呢? 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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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7-02
  阿敏汽车美容店租用的是小区业主的共有商铺,面积约300个平方.公用物业于2009年将其租给张某,13个月租金,含物业费18000.(租金则只有14400).而同在小区北面,200平方的另一家汽车美容店的租金2009年是82000,还不含物业费. 不仅仅这个商铺,小区的其他业主共有商铺出租价格也一样都远低于市场价. 超低的价格损害的是小区业主的共有权益.业委会一直要求对这几个商铺进行公开招商,以合理的价格出租.


楼上的,没看这段吧?
离线清风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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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7-02
三江花园近一个时期以来出的事情较多,我作为旁观者,我认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要理顺,工作方法要妥当,要善于依靠镇、社区干部的力量合情、合理、合法处置问题,不要动不动上网、上电视、上报纸;我并不反对上网、上电视、上报纸,但有时上网、上电视、上报纸后反而不利于问题解决;还有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和住户要尽量适应当地的风俗习惯,这样也有利于工作开展,减少矛盾。当然打人事件要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的。如有不当,请谅解!多言了
[ 此帖被清风在2010-07-02 16:12重新编辑 ]
离线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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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7-02
楼上的何为当地风俗习惯,难道无视法律,无视市场规律,可以采用流氓手段。
离线烟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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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7-02
不太喜欢“外来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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