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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出租车春节擅自涨价将受重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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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2-05
物价、运管部门提醒:索要乘车发票有利于投诉。运管投诉举报电话:82713100;价格举报电话:82898923

  连日大雪,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出租车成了我区道路运输最繁忙的载体之一。针对近期个别出租车驾驶员擅自提价的情况,昨日,区物价局紧急联合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再次对出租车运价进行检查。

  一位乘客由汽车东站前往城东钢材市场,当时,乘坐的这辆出租车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检查人员当即进行了处理。在通惠路汽车东站附近,检查人员随机对多辆出租车进行了抽查。近两个小时的检查显示,大多数出租车司机是按规定计费运营的,但其中仍有个别司机不按规定计费,侵害了乘客的利益。

  客运出租汽车价格属政府定价

  不得擅自提价

  区物价局局长王和瑞表示,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由政府确定,不得擅自提价。春节即将来临,对于个别出租车司机擅自提价的情况,物价局将与运管部门一起,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市民有一个良好的出租车乘车环境。目前,运管部门的96520(手机用户请拨打82713100)投诉电话以及区物价局12358(手机用户请拨打82898923)投诉电话均24小时开通,区物价局还配备应急小分队,严查价格违规行为。

  擅自提价可罚3000元

  投诉、举报电话别忘了

  对于违规出租车的处理,物价和运管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不按规定收费标准收费、拒绝载客、强行拉客、强行拼载、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书。

  记者了解到,从2007年1月以来,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共对违法出租汽车所有人及驾驶员实施行政处罚331件,保证了出租车运营的正常秩序。2008年1月中旬,运管部门就通过GPS短信平台,每天提醒出租车司机在雨雪天气注意安全,并按规定计费。但是最近几天来,因为天气及路况原因,运管部门已接到乘客关于出租汽车拒载、多收费等方面的投诉19起,目前运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当中。同时,运管部门稽查人员将全部上路,加强道路运营管理。”

  乘客最好索要发票

  便于处理投诉

  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叶凯提示乘客,为防止个别出租车司机的擅自提价行为,乘客在乘车时,也要讲究技巧。有些乘客习惯于上出租车前,询问司机到某某处去不去,遭到拒绝后便进行投诉。叶凯说,这样的投诉往往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增加查处难度。他说,乘客在路上看到亮有空车绿灯指示的出租车时,即表示其在营运状态,便可招手;出租车停车后,即表示其愿意载客。

  此时,乘客应先上车,再表明乘车目的地,司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载。如果司机拒载,乘客即可在车上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如果乘车到达目的地后,司机擅自提价,乘客即可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或者索要与乘客所付车费等额的乘车计费发票和燃油附加费发票,如司机不提供发票,乘客有权拒付。

  叶凯说,发票是乘客投诉的有利证据之一,乘车发票要索要并保管好。同时,乘客要出具身份证明和书面文字材料,写明事件经过,便于执法人员查处。

  在上下班高峰期间,出租车拼载现象比较普遍,方便了一些乘客。运管处客运科长杨祝青说,运管部门允许拼载,但前提是要车上乘客同意,对于强行拼载,运管部门也要严肃处理。

  在区道路运输管理处,投诉中心接线员张丽红也提示乘客,近期乘客将物品遗留在出租车上的情况较多,索要发票和记住车牌号码,便于失物招领。

我是幸福的,我应该尽快让我的大脑幸福的运动起来,不许偷懒,让幸福的路上多开一些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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