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三江美食节”期间餐饮业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规章要求,特提出如下卫生要求:
1、卫生许可证有效且挂在场所醒目处。
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
3、经营场所环境整洁:餐厅、厨房等各场所无积尘、无油污、地面无积水、下水道通畅,不留死角;物品堆放整齐,与经营无关物品不放在店内。
4、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全。
5、不得销售过期、无包装标识及来历不明的食品。
6、建立和落实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重点是肉制品、蔬菜和豆制品,落实定点采购,建立进货台帐,蔬菜农药残留速测工作落实。
信息提供:闻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