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成瘾者不得开车
吸毒开车和醉酒开车后果一样严重!
2010-06-25
全媒体记者孙磊的博客
http://sunlei.bk.hzrb.cn/ 下午,我去省公安厅参加打击合成毒品犯罪工作发布会,听到一则消息:最近浙江省禁毒委联合有关部门,针对涉毒人员,拟定了一个初步方案,即将出台——
吸食毒品成瘾的人员,在戒毒期间(未达到三年戒断标准),不得从事危及公共安全的工作岗位,比如不得驾驶航空器、火车、客运船舶、出租车、公交车、校车等,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还不能开私家车。
对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毒的,或吸毒引发精神疾病人员,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已经申领的应予以注销。
今后,公安机关查获的吸食毒品人员,要同时评估一项内容:是否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能否在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岗位上工作。这份评估结果要递送相关管理执法部门。
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这份方案的具体实施细则,还在进一步商榷拟定当中,“人吸毒后会产生精神病症状,走路摇晃,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绝不能让吸毒的人把握方向盘,吸毒后开车的后果,和醉酒开车的后果是一样严重的,一定要挤压这种趋势发展的空间,要尽可能降低吸毒者有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
(通讯员 金立操 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