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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7-21
国务院要求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违法案件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7:46  人民网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难度加大,用地粗放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用地、侵害群众权益问题易发多发。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严格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制定并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开展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完善土地收益基金制度,明确土地收益基金计提比例,专项用于耕地保护。(二)严格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切实解决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未批先用问题。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抓紧清理整改高尔夫球场,严肃查处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维护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三)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按照依法、严肃、有效的原则查处征地拆迁中的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修订,切实规范和完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维护农民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依法加快供地进度,保证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提前做好明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的储备和预安排。采取多种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进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由价格主导向双向定价、配建保障房等转变。(五)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确保各部门各行业制定相关规划、开发利用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运用土地利用计划、土地供应、地价等政策工具,加强对产业、区域发展的引导,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集约用地。建立规划和项目节约用地评价制度。

  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直接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加快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一要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更加积极主动地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二要建立跨部门、跨警种、跨地区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尽最大努力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三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确保其得到有效监护和妥善照顾。切实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和监督。四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服务,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五要进一步明确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六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救助保护制度,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会议决定对《烈士褒扬条例》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作出修改。修改后的《烈士褒扬条例》完善了烈士评定条件,设立了统一标准的烈士褒扬金制度,规范了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明确了对烈士遗属的优待,加强了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应修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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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7-21
土地管理法修改稿已完成送审上报国务院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2:12  新京报
  ■ 相关新闻

  本报讯 (记者马力)昨天举行的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发布会上,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改稿已完成送审,上报国务院。修改的重点主要是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面,不仅要在财产上进行补偿,同时还要突出安置和保障,确实做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改善。

  征收程序

  将尊重农民参与权

  对于社会关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改,王守智介绍,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土部已经在着手开展工作。国土部的修改稿已经完成送审,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修改论证。

  “修改的重点,主要是在集体土地征收这一块进行完善。”王守智说,完善主要是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规定,进一步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的机制。

  “具体制度方面,重点是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相衔接的基础上,界定土地征收范围。同时,要完善征收土地的程序,更加体现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而且在征收程序上要完善矛盾的化解机制。”王守智说。

  征收补偿

  财产补偿+安置保障

  征收补偿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问题。王守智表示,此次修改中,对征收土地补偿的方式也将进行完善和改革。“补偿将更加突出不仅要从财产上进行补偿,同时要兼顾到安置和保障,要确实做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改善,来进行补偿,并同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另外,农民房屋的征收,也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原则相协调。”

  文件规范

  明确区分“征用”“征收”

  王守智表示,2004年在宪法修正时,明确了“征用”和“征收”的概念。但2004年之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把“征收”和“征用”分开,往往把“土地征收”叫“土地征用”。而实际上两者在法律上是有本质区别的。

  他透露,近日国务院法制办、住建部、国土部联合开展了征地拆迁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重点处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相抵触、不一致的制度规定。

  在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则将对征收和征用这两种情况,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

  【释疑】

  征用VS征收

  王守智介绍,“征收”和“征用”的共同点是都为了公共利益,并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而两者的实质区别是:“征收”是改变所有权,如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或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后,房屋就不再是个人财产。而“征用”不改变所有权,征用之后要归还给所有权人,是国家短期使用。

  “征收”一般指的是在城市发展、工业建设等为了公共利益等需要,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或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国家所有。

  “征用”的适用范围一般是国家在紧急状态,将个人财产临时、短期征为国家使用。使用之后,要根据使用情况、以及对财产的损害程度,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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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实际的对策。。。。。
豁达使得乐观,乐观是身体及心灵健康之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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