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四类条件之一的学生,携带相应凭证,可到镇中心小学或镇初级中学办理就读资格审核后,能就读闻堰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
一、父母或本人系三江花园等商业房产业主,当年入学年龄在6周岁至16周岁,并具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
凭证:1、学生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或盖有财税印章的购房正式发票);
2、学生本人或父母户口簿;
3、学生期末成绩报告单
(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二、父母或本人系本镇的拆迁(过渡)户,当年入学年龄在6周岁至16周岁,并具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
凭证:1、父母或本人的拆迁协议合同;
2、学生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
3、学生期末成绩报告单
(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三、父母系本镇投资兴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当年入学年龄在6周岁至16周岁,并具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
凭证:1、父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学生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
3、学生期末成绩报告单
(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四、当年入学年龄在6周岁至16周岁,并具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且父母系在本镇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技工人员。
凭证:1、国家认定的父母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父母或本镇用人单位鉴定由劳动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须盖有“闻堰镇劳动合同鉴证章”字样印章);
3、在本镇的暂住证;
4、养老保险证;
5、学生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
6、学生期末成绩报告单
(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