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增强广大市民的体育健身意识,经湘湖新城·闻堰镇党(工)委、镇政府决定,于2013年6月至10月举办湘湖新城·闻堰镇第五届全民运动会,为了使本届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规程。
一、总则:
1、湘湖新城·闻堰镇全民运动会是我们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力量汇聚;是我们广大市民精诚团结、拼搏进取的生动写照,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度凝聚和文明向上、和谐奋进的集中展现。将成为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激励广大市民为建设“美丽湘湖,山水新城”、实现“中国梦”的湘湖篇章而共同奋进。
2、湘湖新城·闻堰镇全民运动会是贯彻落实《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通过体育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全民的体育意识、健身意识、竞争意识和文明意识,增强人民身体素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使体育运动更好地为新城经济建设服务。
3、湘湖新城·闻堰镇全民运动会坚持以贯彻“重在参与”的原则和“团结、奋进、文明、富裕、和谐”的宗旨,全镇上下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大力弘扬团结拼搏的团队精神,弘扬奋发向上的争先精神,赛出团结协作的高昂士气、与时俱进的励志锐气、勇夺胜利的冲天豪气,达到积累经验、锻炼队伍、密切关系、推动发展的目的,真正做到比赛公正,竞争友好,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二、主办单位: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湘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上旬至10月下旬在闻堰中小学体育场(馆)、闻堰镇文化体育中心举行。
四、比赛项目设置:
1、竞赛项目:
田径(设男女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铅球、跳高、跳远)。乒乓球、羽毛球、篮球(定点投篮)、游泳、围棋、象棋、拔河。
2、趣味性项目:飞镖、自行车慢骑、跳绳(集体、个人)、排舞大赛 。
五、参赛运动员确定:
1、田径赛:分男、女组,每队男6人、女6人,也可报男队或女队,计男、女团体分和个人分;
2、乒乓球赛:分男、女队,每队各4人,设男、女团体,男、女单打,计男、女团体分和个人分;
3、羽毛球赛:分男、女队,每队各3人,设男、女团体和单打,计团体分和个人分;
4、篮球投篮:每队8人,(男、女运动员各4名)计团体分;
5、游泳比赛:每队4人,男、女不限,个人比赛,计个人分;
6、围棋赛:每队3人,个人赛,计个人分;
7、象棋赛:每队3人,设团体、个人赛,计团体分和个人分;
8、拔河比赛:每队10人(男6、女4),设团体赛,计团体分;
9、飞镖赛:每队4人(2男、2女),设男、女个人赛,计团体分和个人分;
10、自行车慢骑:每队4人(2男、2女),设团体、个人赛,计团体分和个人分;
11、跳长绳赛:(集体跳长绳):每队12人(跳绳10人,配合2人,男女各半),设团体赛,计团体分;
个人绳跳:每队4人(男、女各半),设个人赛,计个人分;
12、排舞大赛:每单位运动员规定在16-20人之间,设团体赛,计团体分;
六、参加单位及参加办法:各行政村(社区)、农场、企事业单位、省、市、区属驻闻堰的各有关单位组队参加。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及规定:
1、年龄:18周岁以上公民(199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2、户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湘湖新城·闻堰镇户籍;
(2)在湘湖新城·闻堰镇区域范围内工作连续满一年(2012年7月31日前)以上的新闻堰人(凭闻堰派出所暂住证或社保缴费证明)。
3、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如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同时需要这名运动员,首先服从所在工作单位。
4、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不超过2个竞技项目比赛,趣味性项目不限,参赛时须缴身份证原件验证,凭运动员证入场比赛。
5、运动员的资格审查通过后,比赛中不得擅自更改,运动员一律凭运动员证和身份证参赛,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参赛。
6、运动员如有伪造相关证明参加比赛的,一经查实,取消个人和集体比赛资格(包括已取得名次和得分)。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1、录取名次
根据竞赛项目的设置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均取前六名。
2、计分方法
(1)参赛分:各代表队每参加一项大项比赛(参赛人数要超过半数)可得10分。如项目中明确有男、女队参赛的,组队时只组男队或女队参赛的得5分。
(2)集体分:田径分设男、女团体总分按14、10、8、6、4、2计分,乒乓球、羽毛球男、女团体分按14、10、8、6、4、2计分,篮球、拔河、跳长绳(集体跳)、排舞大赛按团体14、10、8、6、4、2计分;象棋、飞镖、自行车慢骑的团体分按7、5、4、3、2、1计分。
(3)个人分:田径个人、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围棋、象棋、飞镖、自行车慢骑、跳绳(个人跳)按7、5、4、3、2、1计分;不足7队(人)按实际参赛录取名次,分值不变。不足3队(人)取消项目。
(4)破记录分:加倍计分。
(5)团体总分:各代表队的团体总分=参赛分+集体分+个人分+破记录分。
九、奖励办法:
1、大会组委会设团体总分奖,取前六名,若得分相同,以团体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同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并设优秀组织奖和道德风尚奖若干名,由大会授予奖杯、奖金。
2、对获得团体名次前六名的单位发给奖杯、奖金。
3、对获得个人前六名的给予证书、奖金鼓励。
十、比赛方法、规程:(见比赛单项规程)
十一、报名与经费:
1、请各单位按竞赛规程中有关报名的要求执行,报名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报名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参赛的项目进行预报。第二次报名按各单项规程下达后,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参赛名单上报给社会事务办公室。报名时请随带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运动员近期一寸照片二张,组委会将统一制作运动员证,凡材料不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赛。
2、各参赛代表队的所有经费均自理(包括服装费、伙食费)。
3、大会组委会负责裁判补贴及比赛奖励等经费。
十二、其它:湘湖新城·闻堰镇第五届全民运动会的总规程和各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补充通知等都由大会竞赛组负责。
大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内,联系电话:8230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