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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农村老房竟抵了26万首付!全省首张“地票”在诸暨诞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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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7-04-06

近日,全省首张“地票”在绍兴诸暨诞生,就是这样一张红纸卡可以用来买房抵用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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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领到地票的人叫张广铨,是陈宅镇棠里坞村的村民。这张证号为诸集宅(2017)第001号的红色地票上,记录了权利人、户籍地、地块坐落、面积、原用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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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张特别的“地票”是诸暨市委、市政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方位研究和探索,也是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创新举措。
什么是地票? 顾名思义,“地票”是指将闲置的农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益公共设施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而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
诸暨创全省先河之举

诸暨市在原来拆迁安置“房票”政策、农村宅基地进城置换等既有政策基础上,通过全面调研,积极谋划,依据《关于建立诸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盘活机制的意见(试行)》,出台了《诸暨市地票管理实施细则》。

“地票”新政中要求“地票”的核发要严格按“权利人申请、村镇审查、市级审核、地块复垦、权证注销、地票核发”等六个步骤具体实施。即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对其拥有的、符合条件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建设用地实施复垦并验收后,对相关权利人核发明确了一定权利义务的凭证“地票”。

同时,通过建立“地票”市场交易系统,允许全市范围内上市交易。“地票”允许在诸暨市在册居民或在诸暨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工商企业之间交易流通,也可以在购买商品房时抵扣购房款,也允许符合要求的权利人置换年度建房指标,从而实现既盘活农民闲置资产、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又盘活农村存量空间、拓展发展空间。



我们再来说说第一个拿到这张地票的人。

今年60岁的张广铨说他一直想在城里买套房,因为收入有限,儿子一家只得租房子住。老家69.30平方米的老房子,修了好几次,修好了又不去住。现在通过政府政策置换到“地票”后,可抵扣购房款26.334万元,首付款就凑齐了!
那么问题来了!
怎样才能拿乡下宅基地换地票?
我们来看看诸暨出台的细则!
适用范围

【适用类型】

1、农村宅基地。土地用途确定为农村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具体以上地使用权证等明确为准)。

2、农村集体非住宅建设用地。包括村内废弃公益或公建设施用地、村内空闲建设土地、低效利用的集体工业用地等。但不包括农村废弃公路用地、废弃特殊用地、废弃独立工矿用地等。

【适用条件】

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非住宅建设用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变更成果地类为建设用地。

2、地块单体面积大于等于400平方米(与农用地相连的面积可适当放宽)。利用宅基地实施复垦的,地上合法确权建筑占地面积须大于50平方米,允许拼户实施。

3、地块具备复垦为耕地的条件,其中利用农村集体非住宅建设用地实施复垦的地块,必须具备复垦为水田的条件。

4、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票”核发规则

(一)“地票”权利人以地块权属证书确定为准;没有权属证书的,可以确定为经地块所属行政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或个人。

(二)属农村宅基地复垦的,“地票”面积以土地权属证等合法权源确认的面积为准;属农村集体非住宅建设用地复垦的,“地票”面积以实际复垦面积减去政府统筹收购部分后剩余面积为准。

(三)“地票”原用途具体分以下两类:属农村宅基地复垦的,地票原用途确认为“宅基地”;属农村集体非住宅建设用地复垦的,地票原用途确认为“其他”。

(四)“地票”地类以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时确认为准。

(五)属农村宅基地复垦但无地上建筑物的,须缴纳800元/m’后方可核发“地票”。

“地票”使用规则

【流转交易】

1、“地票”纳入“地票”市场交易系统交易。

2、“地票”允许全市范围内流通,但仅限受让权利人户籍所在行政村内使用。

【置换年度建设用地指标】

1、“地票”可以一次性、分割或者合并使用,以置换年度建设用地指标。

2、置换年度建设田地指标时须严格执行“同地类”原则,如“地票”地类为旱地的,只能置换年度旱地建设用地指标。

3、置换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如用于权利人(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建房的,建房用地采取集体使用方式供地,审批须符合“一户一宅、限额用地”政策,每户审批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规划局部修改条件、符合新农村规划(居住区规划)。

【按规定抵扣购房款项】

“地票”权利人在符合要求的商品房屋开发楼盘购买房屋时,凭“地票”按规定抵扣相应购买款项。

“地票”原用途确认为宅基地的,权利人可以按以上三种方法使用;“地票”原用途确认为其他的,只允许权利人在流转交易和置换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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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人胆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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