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10月底前,我区将有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室了。区劳动保障局已于近日发出《关于建立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室的通知》,在去年建立村级劳动保障管理员队伍的基础上,于今年10月底前在全区每个镇街建立2-3个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室,以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劳动保障工作。
《通知》规定,各镇街都要在10月底前选择2-3个企业较多、用工较多的村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室。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室的办公场地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设立劳动保障服务接待室,公布工作职责和投诉举报电话,并配备1-2名专(兼)职劳动保障管理人员。
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室的工作职责有:宣传贯彻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村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组织落实区、镇街下达的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采集和建立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受理并协调处理村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以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