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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进一步改善和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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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文明办和嵊州市委联合召开了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研讨会。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敏尔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现摘要刊发。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意义

    重视对农民工的管理,完善有关农民工的政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去年中央下发的1号文件明确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王兆国同志指出:"进城务工人员是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和组成部分,把他们组织起来,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也是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必须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前不久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省委专题学习会上强调:"农民工问题是新时期'三农'问题的一个焦点,也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焦点。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事关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位置,从浙江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充分就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住房、文化生活和政治地位等问题,促进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工作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外来务工人员成为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把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作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是我省近年来正在积极探索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要认真总结已经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争取在这方面为全国创造好的经验。

    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就是强调发展要全面、协调、可持续,要统筹兼顾,切实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外来务工人员远离家乡和亲人,从事高强度劳动,特别是他们往返于城乡之间,不断经历社会角色的转换,行为习惯和消费观念受到城市不同程度的影响,普遍有融入城市生活的强烈意愿,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平等待遇和更多的文化关爱,精神文化需求越来强烈。但目前我们所能提供给这一群体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文化设施十分有限,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普遍比较贫乏,有的甚至成为文化生活的边缘群体。因此,在文化建设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体现文化建设的大众情怀,努力使文化建设的成果覆盖全社会各个领域和群体、惠及全体人民。

    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人和为先。而人和的关键,是以人为本,特别是要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一方面,文化的融合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的根本。大量的农民转变为市民,是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农民工渴望融入城市,但城市还没有真正地、完全地接纳他们,外来务工人员在政治权利、就业求职、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农民工能否与城市相融合,能否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深层的动力在于城市居民对农民工价值的文化认同,在于农民工对城市文明的文化认同。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则为实现这种文化上的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实现农民工基本文化利益是促进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大多数的外来务工人员是城市的无归属群体,他们的业余生活更为枯燥单调。丰富农民工业余精神文化生活,用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实他们的业余生活,填补他们的精神空白,发挥文化的"娱人"功能,是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社会风气健康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

    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是提高人的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迫切需要。作为当代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在提升民族素质、促进社会进步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文化不仅使人娱乐,还要引导人、教化人、提高人,寓教于乐。一方面,通过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致力于发挥文化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功能,体现其春风化雨的力量,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使社会的先进理念转化为内在的人文精神,成为外来务工人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激励外来务工人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另一方面,通过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追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用先进的文化给外来务工人员以思想的启迪、心灵的净化、品格的升华、精神的鼓舞、理想的引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做好"适合"文章,着力提高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所谓"适合",就是指我们所提供的文化设施以及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要符合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贴近他们的生产生活、所思所想,在内容上通俗易懂、富有内涵,在形式上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真正使外来务工人员乐于享受、易于接受、便于参与,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要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层次。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是初中文化程度,文化需求并不高,很多人只要在业余时间有电视看、有书读,能够有场地打篮球、乒乓球、下象棋、军棋和开展联欢会、广场晚会等一些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就心满意足了。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要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的这一特点,多建设一批适合外来务工人员活动的文化场地,多组织开展一些参与面广、接受度高的群众文化活动,吸引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当然,外来务工人员中也有相当部分属于技工性专业人才,他们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成一技之长,对科技知识的需求十分强烈,文化服务也应区分层次,区别对待,做到"适销对路"。

    二是要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特点。外来务工人员由于长期受农村生产方式的自主劳作性和生活方式的小农自然属性的影响,以及进入城市后工作岗位的分散性和业余时间的不确定性,因而基本处于小范围集中、大范围分散的状态。并且由于观念、管理、经济及交通条件等影响,要大规模组织起来开展文化活动有比较大的困难。因此,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要充分考虑他们工作生活的特点,在设施建设上,重点考虑建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在文化活动形式上,根据小型分散、简便易行的原则,组织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地方文化、民间文化活动。

    三是要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的消费水平。外来务工人员大多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根据省农调队的调查,2004年他们的月平均工资为1200元,而每月实际开销在500元左右,还要存一点寄回老家,能零用的所剩无几,能花在文化消费上的更是少得可怜。因此,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消费能力,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一些廉价的运动场地、棋牌室或其它娱乐项目,多组织一些类似"露天电影"、"纳凉晚会"、"广场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多出台一些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的优惠政策。各街道、社区和镇村的文化中心、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灯光球场等活动场所要长年向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开放,切实使外来务工人员有得玩、玩得起。

    四是要适合外来务工人员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外来务工者来自五湖四海,欣赏口味不同、兴趣爱好各异。要精心设计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需要多样化的问题。比如让外来民工演家乡戏、唱家乡歌、说家乡情,为外来民工提供展现自我的机会;开展"我为城市发展献一计"、"我为企业兴旺出点子"等活动,让外来民工在为当地经济建设纳言献策的过程中与当地居民融合在一起。

    三、做好"结合"文章,不断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所谓"结合",就是要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与为他们多办实事好事结合起来,通过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推进精神文化生活的不断丰富和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一是要与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结合起来。目前,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提高,他们大多是初中文化,特别缺乏工业、服务业等专业技能,因而相当一部分人的就业岗位艰苦,收入主要靠体力劳动获得。他们的城市意识、城市观念相对滞后,生活方式、人际关系、风俗习惯等还不能适应城市生活,往往有"过客"心态,缺乏"家"的归属感,适应新环境的能力也不强。因此,我们要继续实施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千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把省内外的外来务工人员按不同的技能要求,纳入政府和企业的职工培训范围。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投入,建立以政府部门为引导、企业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培训体系。同时,应注重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素质培训,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自信心,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竞争参与意识。要积极发挥科普、普法和文化工作在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中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科学知识、法律知识、规章制度、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二是要与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结合起来。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服务,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更好地创业、生活,是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建立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子女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养老保险和生活救济等有关政策,使他们能够受到与本地居民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在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与当地居民衔接并轨。要拓宽就业渠道。多方开辟渠道,为外来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牵线搭桥,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广开就业门路。要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低价租房问题。本着"就地建设、属地租住、相对集中、设施配套"的原则,建设一批"民工公寓"、"建设者之家",以廉租房的形式租给外来务工人员。有条件的企业可建设集体宿舍,实行集中居住,并在居住点内建造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等文体娱乐配套设施,逐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生活环境。

    三是要与净化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环境结合起来。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大多集中居住在城乡结合部,而这些地段常常衍生出社会治安、恶性犯罪、黄赌毒等社会问题,是文化管理相对比较薄弱的地方。同时,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比较贫乏,客观上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不良文化现象的滋生、传播提供了可乘之际。因此,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要与整治文化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民工居住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力度,有效杜绝和制止非法文化活动和不良文化现象侵蚀毒害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心健康。

    四是要与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待遇结合起来。浙江在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上做得比较好,根据2004年的调查,97.5%的农民工工资能够足额兑现。我们还要在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提高的前提下,按照现行分配原则,逐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待遇,改善他们的劳动保障条件。这是改变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匮乏问题的基础条件。

  四、做好"联合"文章,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所谓"联合",就是指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联合文化、财政、劳动、建设、农业、公安等部门的力量,也需要调动外来务工人员用工单位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党委、政府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建设的主导者。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纳入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纳入政府文化服务和管理的基本范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根据当地的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要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特别是要对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的企业提出具体要求。社科联、社科院、农村调查队等部门,对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素材,已经获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研究探索,为党委政府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引导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创作和生产反映外来务工人员生活、为外来务工人员所喜闻乐见的节目,鼓励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为他们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外来务工人员用工单位是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的主体力量。各用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要在不断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物质生活的同时,结合工人生产生活实际,因企制宜、因陋就简,逐步建立包括多功能厅、篮球场、阅览室等在内的基本文化设施,力所能及地组织外来民工开展一些文化体育活动。要积极发挥党团、工会、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活动,尽可能做到文化活动常规化,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让他们在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中感受文明、享受文化、接受教育。

    要做好务工者原籍地与务工地"两地"结合的工作,实行亲情服务和管理。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是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的组织者,要整合现有文化体育设施资源,积极开放公益性文化体育场所,努力满足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外来务工人员输出地是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的协作者,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的领导,加强对输出民工的培训教育,及时向输入地介绍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特点和兴趣爱好等情况,为输入地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生活创造条件。
 
( 稿件来源:
浙江省文明办 )
注明:该信息较早,并非近日(呵呵)
离线萧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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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10-13

我们闻堰有这方面的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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